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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大学东北振兴发展研究院院长:邴正

来源: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20/07/07 17:44:35

院长:邴正

 

邴正,1957年生,吉林长春人,汉族,中国共产党党员。吉林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,吉林大学东北振兴发展研究院院长,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。

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,教育部跨世纪人才,吉林省高级专家,吉林省委、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,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,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。

1982年吉林大学哲学系本科毕业,1985年于吉林大学获哲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,同年考取吉林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,1990年获哲学博士学位。1991年晋升副教授,1994年晋升教授,1997年遴选为博士生导师。

历任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,吉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,吉林省社科联党组书记、专职副主席,吉林日报社社长、党组书记,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。先后担任中共吉林省委第十届委员会委员,省政协第九、十届常务委员、第十一届委员,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。

兼任东亚社会学会中方会长,中国社会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,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常务理事,吉林省社会学会会长等职务。

长期从事哲学、社会学教学与研究,专业方向为文化哲学、发展社会学与文化社会学。先后出版学术著作12部,合著、参编、主编著述30余部,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、《哲学研究》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0多篇,其中有10篇文章被《新华文摘》全文转载。向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提供咨询报告40余篇,在新华社《国内动态清样》、人民日报《内部参考》等发表,得到了中央及省委、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,被有关部门采纳,被列入省委全会参阅文件。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特别委托项目“东北古代方国史研究”,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“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研究”、“人类文明新形态和文化发展理念的哲学创新”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4项。荣获吉林省第3、4、5、6、7、8、9、10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9项。

荣获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”,“省五一劳动奖章”,“吉林省优秀教师”,“吉林省十佳理论工作者”,“感动吉林十大人物”等荣誉称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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